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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晟缩在驾驶座上,一点一点啃着手里干硬的面包。
面包是三天前在村口小卖部买的,买的是最便宜的那种,五毛钱两个,嚼在嘴里像在嚼木屑。
他吃得很慢,每一口都要用唾液充分浸润,才敢往下咽。
窗外是废弃棉被厂的院子,荒草长得有半人高,在夜风里轻轻摇晃。
成晟不敢开灯。
连手电都不敢打。
他就这么缩在黑暗里,像一只受了惊的老鼠,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每一点动静。
距离撞倒那个赶驴车的老汉,已经过去几十个小时了。
几十个小时里,他像条丧家之犬,从县郊国道一路逃窜,最后慌不择路拐进这片废弃厂区。
车头右侧的凹陷和大灯碎裂的痕迹太显眼了,他不敢开上路。
成晟这人,天生胆子不算小,胆子小的人干不了拦路抢劫的活儿,但他是个很谨慎的人。
这种谨慎是在监狱里养出来的。
三年牢不是白蹲的。
在那里,你得学会察言观色,学会判断谁是狼谁是羊,学会在恰当的时候低头,在必要的时候亮出獠牙。
更重要的是,你得学会替红姐考虑,不要为红姐惹麻烦。
红姐最讨厌和警察打交道。
所以当他撞倒老汉、甩出五百块钱私了之后,第一反应不是庆幸,而是恐慌。
那老汉当时捂着肋骨躺在地上,疼得龇牙咧嘴,却还是接过了钱,点头说“算了算了”。
可成晟看见了老汉的眼神,那里面没有感激,只有认命般的痛苦。
这种人,回去之后是绝对不会因为拿到五百块钱而感激的,甚至回过神来觉得不满意会报警反咬一口。
就算老汉不报,万一有路人看见车牌号呢?万一有交警巡逻呢?
成晟不敢赌。
他把车开到这片废弃厂区,一躲就是几十个小时。
他白天不敢出去,怕被人看见;晚上也不敢乱跑,这地方太偏,夜里反而更引人注意。
他每天只做三件事:啃面包,喝矿泉水,盯着窗外。
然后就是等待。
等风头过去,等红姐的下一步指示。
可红姐那边,一直没消息。
成晟心里那根弦越绷越紧。
他知道红姐是什么人。
那女人看着四十来岁,喜欢红色,说话虽然轻声细语,可却是个极其无情的人。
她养着一帮人,有打手有司机有中间人,分工明确,像一台精密的机器。
而成晟,只是这台机器里一个可以替换的零件。
零件坏了,或者零件可能引来麻烦,最好的处理方式是什么?
换掉。或者,扔掉。
成晟狠狠咬了一口面包,干燥的面包屑呛进气管,他弓着背剧烈咳嗽起来,眼泪都咳出来了。
他抹了把脸,手指在发抖。
不能慌。
他对自己说,成晟,你不能慌。你一慌,就全完了。
可记忆却不听他的使唤,反而在慌张时像破堤的洪水,哗啦啦往脑子里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