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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讯室,这是江源第二次见到谭睿。
两人的目光在半空中交汇,江源的眼神平静深邃,并没有太多情绪留给谭睿。
而谭睿眼神却透着与当下处境不相符的轻松。
“来说说你之前杀得那些人吧?”
谭睿靠在审讯椅的椅背上,即使双手被缚,他的姿态依然显得十分松弛。
他直视着江源的眼睛,语气甚至有一些邀功的意思:“江警官,我不都承认崔红是我杀的了?
“我把这么重要的消息交给你,你应该至少能换个三等功吧?”
“还不够,你恐怕不只杀了崔红一个人吧?”江源的声音陡然沉了下来。
谭睿脸上的笑意收敛了半分,他微微眯起眼睛打量着江源,似乎在重新评估这个年轻警官的底线。
“那你想让我说谁?”谭睿反问道。
江源一字一顿地说道:“每一个。”
“每一个你杀过的人都要说。”
“那就从我杀得第一个人开始说吧。”谭睿清了清嗓子,眼神变得悠远。
“我杀得第一个人,叫马东。”
“这个马东,就是个在社会上游手好闲的无业青年。”
“他整天无所事事,纠集一帮狐朋狗友在街头瞎混。”
“他明知道我老婆已经结婚了,却像个狗皮膏药一样整天骚扰她。”
马东会经常出现在谭睿妻子上下班的路上,说着一些下流话。
有时候他甚至会把电话直接打到谭睿的家里,听到谭睿接起电话,他非但不挂断,反而会在电话那头发出刺耳的嘲笑声。
谭睿的妻子因为这件事情整日担惊受怕。
“其实,我一开始真的没打算杀他的。”
谭睿看着江源:“那时候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丈夫,看着自己的妻子受委屈,我咽不下这口气。”
“我当时只想教训一下他,让他长长记性,以后离我们远一点。”
“你说清楚,你是怎么教训他的?”江源追问着细节。
“我和他约到了郊外。”
谭睿继续说道,“我当时想着大家都是男人,把事情摊在台面上,用男人的方式解决。”
“我们俩一对一打一架,不管输赢,这件事情就算了结了。”
“没想到这小子根本不讲道理,他叫很多人提前埋伏在郊外。”
“我刚一到地方,就看到草丛里站起来好几个拿着木棍的人。”
那是一片荒凉的野地,四周连个人影都没有。
马东带着那群混混,脸上带着那种猫捉老鼠般的戏谑表情步步紧逼。
“要不是我那天见势不妙掉头就跑,我早就被那一群人围殴在那种荒郊野外了。”
“我拼了命地跑,他们在后面追,我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。”
“我这辈子都没那么狼狈过。”
“他看我跑掉了,不仅没有收敛,反而觉得我好欺负。”
谭睿的呼吸变得有些沉重,“他以为我是个软柿子,可以随便捏。”
“从那天起,他变得更加变本加厉。”
“他不仅继续骚扰我老婆,甚至还当着我老婆的面,大肆宣扬我那天逃跑的窘态,跟她指名道姓地说我就是个没种的怂货。”
江源停下笔,目光如炬地盯着谭睿:“那你是怎么杀的他?”
“我准备了一把水果刀。”
谭睿的声音低沉了下去,“那天晚上我没有告诉任何人,直接跟踪到了他家。”
“第一次杀人,是我这辈子印象最深的一件事。”
谭睿缓缓说道,身体不自觉地向前倾斜:“那一次杀他的时候,其实很不顺利,完全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一刀致命。”
“我当时以为只要捅进去,事情就结束了。”
谭睿的嘴角抽搐了一下,“可是那把水果刀太短了。”
“刀刃捅进去的一瞬间,可能是撞到了他的肋骨,我还没来得及用力,刀刃竟然直接给折断了。”
他眼神有些发直,似乎又回到了第一次杀人那天。
“这个经验我后来也总结了,杀人绝对要有一把趁手的工具,否则就会事倍功半。”
当时断裂的刀片留在了马东的衣服里,只在皮肉上划开了一道的口子。
突如其来的剧痛让马东发出了凄厉的惨叫,他猛地转过身,看到了手里只剩下刀柄的谭睿。
“他反应过来之后,我们俩立刻厮打在一起。”
“马东虽然是个无业游民,但力气很大。”
“我们俩在客厅里摔倒,互相挥拳,把桌子椅子撞得东倒西歪,玻璃碎了一地。”
“我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,今天不是他死就是我亡。”
“如果今天不能杀了他,我以后就再也没有好日子过了。”
在这场生死的搏斗中,两个人一路翻滚,从客厅一路打到了厨房。
厨房的地面铺着瓷砖,沾了水渍变得非常湿滑。
两人在地上不断地扭打。
就在谭睿快要被马东压制住的时候,他余光瞥见了厨房案板上的东西。
“我正好看到了一把菜刀。”
谭睿瞳孔里闪烁着光芒,“我记得那把菜刀的刀背很厚,非常沉。”
“我拼尽全力把马东踹开一点,伸手一把抓住了那把菜刀的刀柄。”
“拿到刀的那一刻,我什么都不想了。”
谭睿的声音开始微微发颤,那是由于极度兴奋而产生的反应,“我拿着那把菜刀对准他的脖子,连续挥砍了数下。”
“那把刀很重,每一次劈下去,都能感觉到剁在骨头上的阻力感。”
“他的双手在空中乱抓,试图挡住我的刀,但我根本停不下来。”
“我一刀接着一刀,把所有屈辱都发泄在了那把刀上。”
“我只记得他整个人躺在血泊中,身体先是抽搐了一会儿,最后彻底不动了我才停下手。”谭睿缓缓放下双手。
“说实话,警官。”
谭睿微微歪着头:“第一次杀人,我完全感受不到任何害怕,一点都没有。”
“与之相反,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。”
“我的血液在沸腾,我的心脏在狂跳。”
“我第一次感觉到我能随意掌控他人的命运。”
“那种感觉太奇妙了。”
“我就是主宰,我想让谁活,谁才能活,而我想让谁死,谁就一定会死。”
“马东之前那么嚣张,但最后只能像一滩烂泥一样躺在那里。”
江源撕下了一张纸条,在上面写下了马东的名字。
如果谭睿刚才说的都是真的,那么当务之急是赶紧将马东调查一番,固定好证据方便日后起诉。
他将纸条折叠了一下,递给站在审讯室角落里的一名警员。
“把这个交给李队,让他好好调查一下。”江源低声吩咐道。
那名年轻警员接过纸条,正准备开门走出去。
“喂,小警官。”
谭睿冲着那个警员的背影喊道,“马是骑马的马,东是东南西北的东。”
“你可别写错了,要是因为字写错了查不到这个人,那可就怨不得我了。”
年轻警员的脚步顿了一下,没有理会他的嚣张,推开门快步走了出去。
“你杀死马东的时候,你是怎么处理尸体的?”
“其实我当时也犯愁来着。”
谭睿耸了耸肩:“他是个成年男人,死得透透的。”
“那么大一具尸体,放在家里肯定不行。
“尸体一旦开始腐烂就会发臭,到时候处理起来也很麻烦,必须赶紧处理掉。”
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我买了一块防水布。”
“我用防水布将尸体彻底包裹起来,这样既能防止液体渗漏,也能方便搬运。”
“弄完这一切,我把包裹好的尸体扛下楼,塞进了一辆车里。”
“车是从哪来的?是你自己的还是别人的?”江源继续问道。
“是别人的,我自己没有车,我有个兄弟叫乔宇,是开出租车的,我借的是他的车,我说我要带我老婆去野餐一下,他就同意了。”
“为什么要用野餐这个理由呢?”江源把每个细节都问的很细,毕竟这可牵扯到了连环杀人案。
“我当时害怕马东的血水渗到车里,到时候乔宇问起来我就说买的肉不小心渗出血水了。”
“他不知道我开车是去抛尸的,后来我每次抛尸都用他的车,我每次给他二百块钱。”
“那你把马东的尸体最后埋在哪儿了?”江源问道。
“我第一次抛尸,没什么经验,最后找了个野坟,当时想着那个地儿人不多,比较僻静。”谭睿如实回答。
“抛尸那天晚上的天气真的很糟糕。”
“正好下起了大雨。雨点砸在车窗上噼里啪啦地响,雨刷器怎么刮都刮不清楚视线。”
“我把车停在路边,冒着大雨把尸体从车上拖下来。”
“那块地方到处都是杂草和土包。”
“我在大雨里找了个低洼的地方,开始用铁锹挖坑。”
“雨水把泥土浇得非常湿滑,每一锹挖下去都要费很大的力气,泥巴全黏在铁锹上,也糊满了我的裤腿和鞋子。”
“我不知道自己挖了多久,当时全身都湿透了,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汗水。”
“等我终于挖出了一个坑后,我就把尸体推了进去,然后拼命地往里面填土。”
“最后,我还找了一些树枝盖在上面做伪装。”
“回到家以后,我的心理状态就开始发生变化了。”
谭睿的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,那是他第一次感受到杀人后的恐惧,虽然不是对死者的恐惧,而是对被抓的恐惧。
“我开始变得非常紧张。那种紧张感是难以形容的,只要门外有一点风吹草动,我的心跳就会陡然加快。”
“我紧张得整整好几天都睡不着觉,我总觉得现场做得不够好,怕被人发现这具尸体。”
“为了确认安全,我后来几天又折返回去看了好几遍。”
“每次过去,我都盯着那块地看很久,直到确认土包没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,我才敢悄悄离开。”
江源手里的钢笔飞快地记录着,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。
“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。”
“马东的尸体也没有被任何人发现。”
“没有警察找上门,没有新闻报道说哪里挖出了一具无名男尸。”
“后来我特意去网吧查了很多资料,也买了一些法医学的书籍看。”
“我这才发现,原来那场大雨帮了我大忙。
雨水是大自然最好的清洁工,雨天抛尸会消除很多痕迹,不管是脚印还是轮胎印,都会被冲刷得干干净净。”
“泥土在雨水的浸泡下重新板结,让那个坟头看起来就像是天然形成的一个土包一样。”
“那场雨,简直就是老天爷在帮我。”
听到这里,江源目光深沉地看着谭睿,提出了一个最核心的疑问。
“杀死马东,因为他对你妻子进行了骚扰,并且找人埋伏了你,这构成了你杀人的动机。”
江源的目光像刀子一样锋利,“那你接下来为什么要继续杀人呢?”
“你作为一个普通人,生活中就算有摩擦,仇人真的有这么多吗?”
谭睿听到这个问题,竟然轻轻地摇了摇头。
“你说得对,我的生活中哪有那么多仇人。”
“其实除了马东,后来杀的那些人,跟我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。”
“杀人这个东西,对我而言,它其实算是我生活中的一些调剂品吧。”
“就像别人喜欢打牌、喜欢钓鱼一样。”
“因为第一次杀人的经历让我明白,杀人对我而言,不仅不害怕,反而是极其兴奋的。”
“每当我在生活中遇到压力的时候,只要一想到那种剥夺他人生命的快感,我就能立刻平静下来。”
“杀人是我发泄情绪的最佳途径。”
“那种看着鲜活的生命在自己手中流逝的掌控感,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。”
“所以我后来就彻底离不开杀人了。”
为了能更加完美地处理尸体,谭睿甚至开始了自我训练。
“我还专门去学习了很多知识。”
“我去农贸市场,买了好几头整猪回来,专门用来学习解剖。”
谭睿比划着双手,“我买了一整套专业的刀具。我先在猪身上练习怎么找准关节,怎么避开坚硬的骨头,用最小的力气把肉和骨头分离开来。”
“我仔细研究猪的肌肉纹理,后来总结出顺着切会很顺利,逆着切就很麻烦。”谭睿如竹筒倒豆子一样越说越多。
其实到他这个阶段,已经大概猜到了自己的结局,从被抓的那一刻起,他的命运就不由他掌握了。
所以这时他反而会抓住机会特地吹嘘一番,反正以后再想吹嘘也不太可能了。
“那段时间我切肉的手法越来越熟练,闭着眼睛都能找到骨缝的位置。”
“等我在猪身上练习得完全熟练之后,我就试着应用在人的身上了。”
“我开始试着分尸,只有把尸体切成一块一块的,才更容易用袋子装起来,也更容易分散抛弃,你们警察更难查出死者的身份。”
谭睿说这番话的时候,脸上的表情极为自然。
他对于生命的漠视,已经达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地步。
江源坐在铁桌对面,虽然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,但内心却掀起了波澜。
他见过为财杀人的,见过为情杀人的,也见过激情杀人的。
那些罪犯在交代罪行时,多多少少会有悔恨或者痛苦的情绪。
但眼前的谭睿完全没有。
江源看着谭睿那张平静的面庞,越听越觉得毛骨悚然。
这个人不是在杀人,他是在享受杀戮的过程。
一个人杀人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利益冲突,仅仅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深处那种变态的心理需求。
为了这种需求,他甚至像个学徒一样去钻研分尸的技术。
说实话,这种杀人犯是警方最不想要面对的对象,因为他杀人完全是随机的,而杀人的动机也并不是出于利益,完全是因为情绪而杀人。
很多犯罪小说里写的变态杀人魔大概就是谭睿这样的人,这种人只要在社会上一天,都会是一个极不安定的因素。
江源看向自己面前的笔录,从谭睿交代出的这些来看,他很庆幸能抓住谭睿,否则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死在他的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