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俩人就这么坐着,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,目光时不时扫过舞台。
说实话,毕晓世对今晚没什么期待。
燕京的酒吧他来多了,十个歌手有九个是摇滚愤青,剩下一个喝大了。
嗓子好的有,但身上都带着股场子里的油滑气,让人腻歪。
他最烦这个。
舞台灯光暗下来。
宋墨背着吉他上台,第一首唱了《It'sMyLife》,这歌2000年发行,今年在国内正火,几乎是所有酒吧的开场曲。
底下老外跟着吼,气氛挺热。
「就是他。」许远连忙说。
毕晓世没抬眼,低着头静静听,唱得还行。
一首唱完,宋墨看场子已经热了起来,也是唱起了西城男孩的《MyLove》。
毕晓世眉头动了一下,这歌今年刚火,旋律流畅,偏流行摇滚,这也是目前国内摇滚最欠缺的,毕竟大夥一个个都看不起流行摇滚,但奈何流行摇滚就是越来越受欢迎,这一点在全球范围来说都是这样的。
他抬起眼皮,往台上扫了一眼。
只见台上站着个年轻人,穿着一件带硬石咖啡LOGO的纪念白T,配着条牛仔裤,手里拿着把电吉他。
是的,最后宋墨还是顶着丽姐幽怨的眼神,换下了那身无袖皮衣加紧身皮裤的打扮。
那一身搁现在的摇滚圈,实打实的潮,但他实在穿不了一点。
暖黄色的灯光打在他脸上,乾乾净净的,没什么妆,头发也没搞那些乱七八糟的造型,就那么自然地垂着。
「Anemptystreet,anemptyhouse,aholeinsidemyheart……」
一开口,毕晓世的眼睛就定住了。
不是嗓子有多惊艳,是台风。
这小子太放松了。
不是那种故意装酷的松,也不是那种吊儿郎当的松。
就是....舒服。
毕晓世见过太多酒吧歌手了。
唱久了,身上都会沾上一股味儿,要么油,要么滑,要么用力过猛。
但这小子没有。
乾乾净净的,整个人散发着一股阳光劲。
许远凑过来,压低声音:「老毕,嗓子还行吧?」
毕晓世没接话,眼睛盯着台上,手指在桌沿上轻轻敲着拍子。
他在听。
宋墨还是很享受硬石的舞台的,毕竟别的酒吧可没硬石这么好的设备。
他唱到副歌的时候,开始和台下挥手互动。
台下的男男女女都跟着轻晃。
当他的目光扫视到一个卡座时,忽然顿了一下。
那儿坐着个姑娘。
一个人。
戴着顶棒球帽,帽檐压得很低,遮住了大半张脸,只能看见一截下巴的弧线,还有垂下来的几缕头发。
穿着一件简单的白T恤,外面套了件浅色的薄衬衫,扣子没系,就那么敞着,面前摆着一杯鸡尾酒,没动。
她就那么托着腮,安安静静地听歌。